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广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指出:
本次工作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依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起一批规范有序的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提高广州的铅蓄电池集中处理效率,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本次工作方案要求:
1.强化试点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能够执行到位,且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流程均以正确的方式和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处理,提高单位主体规范化运营操作和管理水平。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应该持续开展对废铅蓄电池生产单位、试点单位以及收集网点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废铅蓄电池产生的源头管理,加强对辖区内非法收集、转运、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彻查非法收集、“倒酸”等恶劣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侦办。
实施方案中严厉打击的非法收集、“倒酸”等恶劣环境违法行为,这类行为经常会与非法报废汽车拆解“黑窝点”共同出现。
报废汽车的车体中含有大量的有害有毒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而非法报废拆解“黑窝点”不会严格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的操作规范,同时,缺乏氟利昂抽取器、安全气囊引爆器等高精密度的报废拆解设备,“黑窝点”多数以手工拆解或暴力拆解为主,拆解出值钱的零部件后,剩下的废铅蓄电池及其他废弃部分他们会就地进行焚烧或者填埋,这种不正当的操作,会造成严重的土地污染,甚至水源污染。
除此之外,非法报废拆解黑窝点还会给城市道路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非法报废拆解“黑窝点”为了获取更高的非法利润,在汽车能够启动的情况下,会将汽车直接转售至偏远地区,导致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重新上路行驶;在汽车不能启动的情况下,会将汽车的核心零部件进行非法拆解,例如五大总成、电瓶、三元催化等等,然后通过黑市进行贩卖,重新拼装到其他车辆上。
无论是报废汽车重新上路行驶,还是报废汽车核心零件拼装的汽车上路行驶,因为核心零部件的高度损耗与老化,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将远远大于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给道路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根据《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所以,一旦车主将报废汽车交给非法报废拆解黑窝点进行处理,车主将会被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报废汽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全部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一旦汽车达到报废标准,车主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报废办理,切勿因小失大,做出非法报废汽车相关的违法行为。